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、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江口至西安、小川至西安客运价格请示的复函
索引号: | ZDDBG21487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5〕829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、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江口至西安、小川至西安客运价格请示的复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5-11-16 |
安康市交通运输局、物价局:
你们转报的《宁陕县交通运输局、县物价局关于江口至西安、小川至西安客运价格的请示》(安价字〔2015〕34号)收悉。经核查,两条线路均属市际普通线路班车。按照《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》,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市际普通线路班车、县际班车客运上限票价,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。请你们对江口至西安、小川至西安两条线路班车运营成本及上限票价进行复核,经复核无异议后报省
交通厅运输管理局、省物价局备案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物价局
2015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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